一、引言
P2P(peer to peer)网络贷款基于互联网技术脱离对银行等金融中介的依赖由个人与个人之间直接进行资金借贷。自2005年该业务诞生以来一直呈高速增长的态势。截止2014年4月美国Prosper网站会员人数超过200万名,累积发放借款6.92亿美元;[1]英国Zopa网站累积发放借款5亿英镑。[2]国内P2P借贷平台自2006年开始陆续出现并快速发展,从2009年的9家成长到2012年的110家,截至2013年第一季度已经至少有132家P2P借贷机构。以2007年成立的人人贷为例,2012年交易额达到3.5亿元。有学者预测由于网络交易速度快、交易成本低,基于互联网的金融新模式将在今后的20年中成为金融运行系统的主流。
https://www.xlsly.com在网贷平台的监管方面,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已宣称其将对P2P进行监管,要求P2P公司依据证券法的要求作为发行人予以注册。然而我国网贷平台业务基本上处于零监管状态。据我国《证券日报》数据显示,2013年,国内总计有74家P2P平台发生问
题,其中有60家是在去年第四季度发生问题,种类包括创始人卷款逃跑、平台提现困难等等。[3]
本文以美国Prosper和Lending Club为例,深入分析美国P2P平台的交易结构和监管框架,以期对我国P2P网络贷款平台的监管机制的建立有所裨益。
二、化繁为简——论P2P平台较传统金融机构之优势
(一)交易成本较低
P2P平台撮合借贷的交易成本较低,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其一,借助互联网技术,;其二,免去传统金融机构借贷提供的各种中介服务。对于平台而言,整个P2P借贷流程都是在线上完成,因此不需要如传统金融机构一样有实体的营业场所,可以大量减少人力、物力。传统的金融机构想借贷往往会捆绑一系列中介服务,融资成本较高。而P2P平台没有雇佣传统中介机构,融资成本较低,可以以低利率为借款人筹资,同时为投资者提供高回报。对借款人和投资人而言,所有的信息搜集、信用评级都是在网上进行,实现足不出户取得借款、做出投资。同时,P2P平台汇集了全球各地的投资者和借款人,是一个巨大的交易市场,在帮助交易方节省钱、财、力的同时又拓展了其交易范围。
(二)交易结构简单透明
P2P平台本质是一个信息中介,其不存在传统银行的期限互换、信用互换和流动性转换等作用,因而债权债务关系较为清晰,投资者获得回报依赖于借款人的还款。由于投资者不可以提前取出投资,只可以在二级市场上转让,P2P平台不会面临挤兑的风险。此外,P2P借贷交易结构便于当事人处理借款人违约或平台破产等纠纷。P2P平台在SEC监管前本质上是“脱媒借贷”,中介机构本身不会创造信用风险,平台的破产不会影响投资者对借款人的求偿权。而传统的银行借贷,贷款人对存款人没有债权请求权,一旦银行破产,贷款人无法就银行的特定资产主张优先受偿。但“投资者不需承担P2P平台破产风险”这一优势被SEC监管所扭曲,目前也只有Prosper一家平台通过破产隔离的方式使得投资者免受平台破产的威胁,后文将会详述,在此不赘述。
(三)扩大投融资渠道
P2P借贷平台不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只要其满足基本的信用积分,就可以在平台上进行借款。相对于传统银行而言,P2P平台的审核非常宽松,扩大了借款人的融资渠道,并且可以在P2P平台上接触到不同风险偏好的投资者。以消费信贷为例,以往借款人进行消费信贷只能求助于信用卡公司,利率极高,现在可以借助P2P平台,以较低的利率取得借款,支持其日常消费。对投资者而言,P2P平台上消费金融项目的回报要比购买信用卡公司的资产证券化产品回报高得多,同时也增加了其投资选择。
三、美国主要P2P平台的交易结构
Prosper和Lending Club的运作模式基本一致。借款人与投资者首先需要提供基本信息,注册为该公司会员。操作时使用昵称,以保持双方匿名。对借款人要求其填写贷款申请表,平台审核后确定其信用情况。Prosper 和 Lending Club都对借款人规定了最低限度的信用积分要求,前者是640分,后者是660分。针对每一项贷款需求,平台会根据借款人的信用积分、借款期限、交易历史给出等级评定,方便投资者做出投资决策。
在SEC监管前,投资者手中持有的是对借款人的债权凭证,具体的交易结构如下图所示。投资者选择其要投资的项目后,首先由WebBank——一家注册于犹他州的银行向借款人发放贷款。WebBank随后将对借款人债权转让给P2P借贷平台,平台向WebBank支付贷款。最终P2P平台将债权凭证分销给投资者。整个借贷撮合成功后,P2P借贷平台每月以电子转账的方式从借款人手中取得还款。平台在扣除管理费和其他费用之后,会在每个投资者的账户中贷记其信贷本息余额。[4]借款人出现违约时,平台会自行或聘用第三方收款公司追索债权。

